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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大家面對離職,或是又要重新找下一份工作,都是相當心慌、不安的吧。
尤其是住在異國的我們,沒有後援沒有退路,

既要面對簽證的壓力,還有更緊迫逼人的

那就是經濟壓力…!

轉職活動短則1個月,長則達半年也不是不可能。
然而,沒有了收入,房租、水電、生活費卻不可能暫停繳納…
靠著工作時存的薪水,可能也只能暫時擋幾個月。

因此,這個時候我們工作時每個月繳的「雇用保險」就是我們謀求更好生活的後援喔。

「雇用保險」,是日本政府為了促進勞工的生活及工作的穩定、就業的促進而設立的。

我們可以透過我們之前薪水中被扣的雇用保險中,去申請失業補助津貼。

失業補助津貼主要可以分成兩種,
(1)非自願失業(公司倒閉、公司經營狀況不佳被裁員等)→給付制限のない方
(2)自願性失業(個人狀況離職、因故被懲處炒魷魚、退休等)→給付制限のある方

非自願失業領取失業補助津貼,不需要等待3個月,領取條件較自願性失業來得寬鬆。
自願性失業則是需要等待3個月的時間,3個月後還是失業狀態才能夠領取津貼

但是,除了失業津貼以外,日本政府為了鼓勵失業的人們快點去找到工作,
故還有設立一筆「就業獎金(再就職手当)」~

因此,這篇文章主要是針對「自願性的失業後,找到工作後領取就業獎金」的簡短分享喔。

離職後會收到的文件


在離職後,通常會從前公司拿到以下文件,這也是日後申請失業金的重要文件,請收好。

-雇用保険被保険者離職票
-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

就職成功前|失業補助申請步驟說明

在開始找工作前,就要先開始前往職業安定所辦理以下手續。

步驟一|前往職業安定所申請查核|ハローワーク

辦理處:@於登錄於在留卡住址的地區之「ハローワーク(職業安定所)」辦理喔

所需文件及證件:
雇用保険被保険者離職票(參考)×1

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(參考)×1

個人番号確認書類×1
(以下任何一種即可: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、通知カード、有註記個人番号住民票)

能確認身份的證件×1
註(1)的其中一種皆可,沒有註(1)任一的證件的話,註(2)的證件中任兩種亦可(非影本)

※註(1)運転免許証、運転経歴証明書、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、官公署が発行した身分証明書・資格証明書(写真付き)など
※註(2)公的医療保険の被保険者証、児童扶養手当証書など

近期證件照×2
正面上半身(長3cm×寬2.5cm)2張

印章

本人名義的存摺或提款卡(部分金融機構可能無法辦理。郵局可)

準備好了以上的文件及證件,就可以前往職業安定所辦理手續囉~

櫃檯辦理流程小說明

告知櫃檯人員你的來所目的,他們就會給你一些文件要你先填寫。
(我不確定其他區域是不是同樣,但大致的流程如下)

然後需要填寫一些文件,如下:
首先,要先填寫一張「求職申込書」
(雖然職業安定所能提供的工作不一定是符合自身條件的,但還是填寫一下比較好喔)

以及這張「雇用保険受給に関する申告書」
請務必要照實填寫喔~!若是沒有照實填寫,可能會因為「不正受給」而有法律上的問題。

連同以下的「就職状況確認票」一起交出。

每個職業安定所的流程都不盡相同,
而我的狀況就是,將以上三張交給櫃檯投遞箱後,需要靜待一段時間等候他們叫號。

叫到自己後,再前往櫃檯辦理,
櫃檯人員會大致解說今後的流程,
並且會給你許多小冊子,裡面都有記載詳細的說明。

其中最重要的就是「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のしおり」
上面會詳述下一個步驟要做些什麼~

↑職業安定所會為了讓大家快點找到工作,有開了一個「職業講習會」(非強制)。

參加「職業講習會」的好處就是「它是一個可以證明自己有在積極就業的證據」;
因為,從現在開始到下一步驟的「雇用保險受給者初回説明会」,你必須要有「積極就業」的行為發生。

然而因為我想透過「DODA」「エン転職」之類的人力銀行找工作,因此我就沒有去參加了。

步驟二|參加資格認定說明會|雇用保險受給者初回説明会

雇用保險會在指定的日期舉辦,而且務必準時參加。(如若無法參加也請向櫃檯人員詢問該如何處理)

而參加「雇用保險受給初回說明會」也請攜帶以下物品:

雇用保險受給者初回説明会|所需文件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のしおり
失業認定申告書
認定スケジュール
筆記用具

個人番号確認書類×1
(以下任何一種即可: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、通知カード、有註記個人番号住民票)

能確認身份的證件×1
註(1)的其中一種皆可,沒有註(1)任一的證件的話,註(2)的證件中任兩種亦可(非影本)

※註(1)運転免許証、運転経歴証明書、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、官公署が発行した身分証明書・資格証明書(写真付き)など
※註(2)公的医療保険の被保険者証、児童扶養手当証書など

近期證件照×2
正面上半身(長3cm×寬2.5cm)2張

印章

本人名義的存摺或提款卡(部分金融機構可能無法辦理。郵局可)

這個說明會,將會非常詳細的說明失業補助的領取方法、規則以及條件。
影片結束之後,還可以騰出一點時間詢問工作人員

而且最重要的是,這個說明會之後,會告訴你「第一次的失業認定日」是何時。

還有,在這個說明會之後,你將會拿到以下文件,請務必好好保管喔~

◎「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」
◎「失業認定申告書」

步驟三|日常的求職活動|求職活動


參加完受給說明會之後,現在要做的就是「積極的找工作」啦~!

不管是透過人力仲介、朋友介紹,或是透過ハーローワーク來尋找,

你最需要做的,就是積極找工作!(積極找工作最大的好處稍後會說。)
而且至少要2次。

那什麼叫做「積極求職」呢?
不是上人力銀行翻翻工作、看看傳單上的工作而已喔,
而是要確實的應徵、書面審查甚至是面試等。

職業安定所(ハローワーク)是這樣說的。
「只是單純的閱覽求職網站、求職傳單無法構成積極求職的條件。」

其實,要符合積極找工作的條件非常簡單。
確實透過人力銀行應徵工作,或參加透過職業安定所舉行的求職諮詢、工作介紹、或是參加各種講座等,都是屬於「積極求職」的範疇喔~

步驟四|第一次失業認定|初回失業認定

失業認定顧名思義就是「認定你是否在失業狀態」。
原則上,失業認定的頻率會是4週一次。
每4週就必須向你所在的職業安定所(ハローワーク)去申告你目前的就職狀況。

而有什麼需要帶的文件呢?

初回失業認定日所需文件雇用保險受給資格者證(參考)
失業認定申告書(參考)
印鑑
——–個人建議———
筆記用具

備妥以上的文件,就可以前往ハーローワーク職業安定所囉!

題外話:何謂失業?


而失業的認定,如以下所記載:
失業,即為「目前離職中,雖然有意找新工作、且也有能力工作,卻因為一些狀況而尚未工作。但目前積極的在尋找下一份工作的狀態,稱之為失業。」

何謂失業?◎生病或受傷而無法工作等。
◎懷孕、生產、照顧小孩而無法工作。
◎退休等原因離職,想要休息一陣子的時候。
◎結婚等原因需要專注於家庭而無法工作。
並不在失業的範疇喔。

因此,若你都符合以上,基本上就可以認定你在失業狀態了!

以上步驟都完畢之後,就可以上緊發條接著繼續找工作囉!

就職成功後|申請再就職獎金|再就職手当の申し込み

看到這,雖說已經被認定為失業狀態了。
但因為我是屬於「自願離職」,因此有三個月的「給付制限」,這三個月都是沒有辦法領取失業補助金的
(而以下是我此次辦理的日程表,就如我上方所說的,紅色框起來的部分就是無法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期間、為期三個月。)

5/9初次認定日之後,我就在6月左右決定好工作了,因此我並沒有機會拿到失業補助金
(但若是我到7/18都還沒有找到工作的話,就可以開始領取失業津貼)
但也因為提早找到工作,因此也可以得到一筆頗為豐厚「再就職手当(再就職獎金)」

而我上方之所以說,為什麼越積極、越快找到工作越好呢?
原因就是,再就職獎金金額的計算,是根據你能領取的失業津貼去做計算。
越快找到工作,能領取的比例就越高。↓

不過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,自願性失業要領取再就職獎金有一個限制,
就是
待期滿了之後的一個月內,若不是透過職業安定所而找到工作,就無法領取到再就職獎金
待期滿了之後的一個月內,若不是透過職業安定所而找到工作,就無法領取到再就職獎金
待期滿了之後的一個月內,若不是透過職業安定所而找到工作,就無法領取到再就職獎金

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!

以下用圖解來說明一下。

如上方圖示,4/11為我的受給資格決定日後,需要待機一週。
待機後的隔天4/18~5/17這段期間,
若在我不是透過ハローワーク職業安定所的介紹而找到工作,而是自行透過DODA等的人力仲介的話,
沒有辦法領取就業獎金的!

這個很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喔!
大家從職業安定所的工作人員那都會拿到小冊子,一定要自己看好時間帶,以免無法領取就職獎金喔~

結語

那麼,這篇關於就職獎金的領取教學就到這了。
下一篇會分享關於找到工作後,要怎麼申請就職獎金(獎金還頗豐厚的呢!!)

這邊也祝福失業中,感到迷茫的你,早日找到理想的工作~

最後修改日期: 2020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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